朝代:先秦 作者:左丘明 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,击马陉。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、玉磬与地。“不能,则听得客之所为。
” 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能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”对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媲美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忠令其也。
诗曰:‘孝子不胄,永锡尔类。’若以不忠令其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
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难道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无阙。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诚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意欲。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豪迈。
’子实不雅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言矣。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,不腆敝诗,以犒从者;畏君之如雷,师徒桡败。
吾子惠徼齐国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继原有好,惟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肯爱人。子又不准,请求收合馀烬,背城借一。
敝邑之佐佐木,亦云从也;况其意外,不敢不唯命是听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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